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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人社政策解答

来源:鸿雅招聘网 时间:2021-02-17 作者:鸿雅招聘网 浏览量:

一、劳动关系政策

1.涉疫情劳动合同在履行中有何要求?

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企业不得因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劳动者隔离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对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不得因此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2.春节期间加班加点工资支付标准是什么?

(1)正常工作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报酬。

3.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被采取隔离措施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

根据传染病防治规定,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

4.受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影响的劳动者工资如何支付?

因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企业停工、停产或劳动者不能按期返岗的情况,劳动者工资应按照用人单位停工、停产的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即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从第二个月起发放生活费。根据《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八条,生活费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生活费含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但对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休假的规定支付工资;对企业要求劳动者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依法支付工资。

5.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如何协商延期支付工资?

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导致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

6.疫情影响如何安排加班?

对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务的企业,属于《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且需要加班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前提下,其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限制,但应支付加班工资。

7.春节期间值班是否需付加班费?

值班是指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一般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如看门、接听电话等。加班和值班虽然都为用人单位提供了额外劳动,但两者的性质是不同的。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在原岗位上具有生产、经营任务的是加班,反之是值班。所以,劳动者根据单位的安排进行值班的,不能主张加班费。但可以根据单位的规章制度享受相应的值班费待遇。

8.我国职工工作时间有何法律规定?

凡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它组织的职工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O小时的工时制定。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它工作和休息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9.受疫情影响如何安排工作时间?

企业不得以受政府采取紧急措施或停工停产等有关规定限制为由,要求劳动者补回等量工作时间而不视为加班。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加班和休息时间要求的前提下,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在年度内统筹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依法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支付加班工资。

10.受疫情影响如何计算工时?

企业受政府紧急措施影响而停工停产的,不影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按现有的工时周期计算工作时间。如果停工停产时间较长且综合计算工时周期较短的,经审批部门同意并备案后,可在本年度内统筹计算工时。

11.受疫情影响如何安排休息休假?

企业因疫情防控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假的,应根据《劳动法》规定给予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企业在停工停产期间,可以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其中,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12.受疫情影响企业哪些事项可以民主协商?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13.关于“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如何理解?

企业停工停产的起止日期计算,从停工停产当日起至复工复产前一日止连续计算。其中,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30天(包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各类假)。企业发薪日期在此期间的,不影响按停工停产相关支付标准分段计算工资。对企业停工停产后复工,复工后再次停工停产的,每中断一次需要重新计算,不得将两次停工停产的时间累计计算。

二、吸纳就业政策

14.用工单位吸纳就业可以享受哪些政策补贴?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和招用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的企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的企业、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农业经营主体、扶贫工厂(车间)等用人单位,按照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各地可适当增加补贴。

(2)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除国家限定行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劳务人事代理企业等中介机构),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的企业、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农业经营主体、扶贫工厂(车间)等用人单位,按其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3)吸纳就业岗位补贴。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标准每人每月400元,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补贴标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每人每月不超过800元(除国家限定行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劳务人事代理企业等中介机构)。

(4)临时性公益岗补贴。开发防疫消杀、保洁环卫、社区服务等临时性公益岗位,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职业培训政策

15.各类企业及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的可以享受哪些政策补贴?

(1)以工代训。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以及参保企业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保企业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按每人每月300元,给予最长不超6个月的补贴。

(2)企业职工岗前培训。企业依托本单位设施设备或委托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对与企业签订12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各类企业职工组织实施职工岗前培训的,且在12个月以内参加并完成职业培训,可按每课时10元,每人最高不超过400元给予补贴。

(3)企业职工技能培训。企业或培训定点机构对各类企业职工开展技能培训的,可按《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培训课时培训补贴标准(试行)》给予补贴。

(4)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会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规模以上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对企业在职职工(含见习期)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一年制的可按每人每年4000元给予补贴,二年制的可按每人每年6000元给予补贴。

(5)安全技能培训。培训定点机构对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从事化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其他从业人员(以下简称“其他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根据《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培训课时培训补贴标准(试行)》给予补贴,其他从业人员按照每课时10元,每人最高不超过400元给予补贴。

(6)重点群体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定点机构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毕业生,以及不能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可按《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培训课时培训补贴标准(试行)》给予补贴。

(7)重点群体免费创业培训。培训定点机构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含技师学院)毕业生,以及不能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开展创业培训的,可按每人最高不超过1500元,取得营业执照的给予100%补贴,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给予60%补贴。

(8)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培训定点机构对贫困村有创业意愿人员、创业初期人员和创业成功人员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的,可按每课时10元,最高不超过50课时的标准,给予培训组织部门指定的承训单位每人最高500元培训补贴。

四、失业保险政策

16.失业人员能领取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金。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2)失业补助金。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我市分别为650元和6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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